安徽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14年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審推薦工作的通知
時間:2014-02-25 08:04:10 點擊:453次
皖教秘〔2014〕28號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學校、省屬中專學校:
根據《教育部關于開展2014年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審工作的通知》(教師〔2013〕14號)的精神,省教育廳決定開展2014年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審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勵范圍
2014年國家級教學成果獎包括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3個大類。基礎教育包括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教育包括中等職業教育和高等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包括高等教育階段的學歷教育和非學歷教育。其他類型的教育根據其所實施的教育層次,申報相應的教學成果獎。
二、遵循原則
(一)堅持貫徹落實國家教育方針,立德樹人,有利于實施素質教育;
(二)堅持以質量為核心,突出實踐性和創新性;
(三)堅持向一線教師傾斜,并有利于鼓勵青年教師和優秀教師終身從教;
(四)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專家評審;
(五)推薦、評審不得向申請單位和個人收取任何費用。
三、申請主體要求
(一)個人申請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的,應當主持并直接參與成果的方案設計、論證、研究和實踐過程,并做出主要貢獻。
(二)單位申請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的,該成果應當體現單位意志,由單位派人主持方案設計、論證、研究和實踐過程,并以單位為主提供物質技術條件保障。
(三)教學成果由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共同完成的,由共同完成單位或個人聯合申請。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不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向成果主持單位或者成果主持人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
四、具體工作安排
教育部關于2014年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審工作安排見附件1、2、3。各單位可根據教育部規定的有關申報條件、時間節點,先行準備成果申報材料。省教育廳相關處室將根據教育部后續工作部署,組織申報推薦工作。
其中,基礎教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審推薦工作由省教育廳基教處負責(聯系人:馬家松,電話:0551-62816467)。
中等職業教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審推薦工作由省教育廳職成處負責(聯系人:胡晶晶,電話:0551-62813515)。
高等教育和高等職業教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審推薦工作由省教育廳高教處負責。相關文件、申報書及申報限額等材料,可從安徽高教網(www.ahgj.gov.cn)下載(聯系人:彭璐、楊劍、梁祥君,電話:0551-62831841)。
附件:1.教育部關于2014年基礎教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審工作安排
2.教育部關于2014年職業教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審工作安排
3.教育部關于2014年高等教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評審工作安排
安徽省教育廳
201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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