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13年度安徽省高校、中職和普通高中學生資助工作績效考評的通知
時間:2013-12-05 02:16:35 點擊:429次
皖教秘〔2013〕451號
各市、省直管縣教育局,各高等學校、省屬中職學校:
根據《高校、中職學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實施辦法》(省民生辦〔2013〕1號)和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高校、中職和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績效評價辦法》的通知(財教〔2013〕462號)精神,為切實做好2013年度高校、中職和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績效考評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評實施機構
考評工作委托安徽省教育評估中心具體組織實施。
二、考評安排
(一)工作方式
考核結合各地各校平時工作情況,主要采取材料審核、抽查驗證性考評等方式。材料審核主要包括自評報告、績效自評表(詳見附件1、2)、佐證材料等。抽查驗證性考評主要實地查看政策文件、信息數據、管理制度、經費使用、實施績效等材料,開展問卷調查。
(二)時間安排
1.自評階段
各市和直管縣:2013年11月下旬-2013年12月10日;高等學校:2013年11月下旬-2013年12月20日;省屬中職學校:2013年11月下旬-2014年1月10日。
2.材料評審階段
各市和直管縣:2013年12月11日-2013年12月15日;高等學校:2013年12月21日-2013年12月25日;省屬中職學校:2014年1月11日-2014年1月15日。
3.抽查驗證性考評階段
各市和直管縣:與其它教育民生工程考核同步進行。高等學校: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15日。省屬中職學校:2014年2月-2014年3月。
具體時間及人員安排另行通知。
三、有關要求
(一)請各地、學校高度重視本次考評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安排專人負責,強化工作措施,確保績效考評工作不走過場,落到實處,同時加強績效考評結果的運用,不斷提升學生資助工作管理水平。
(二)請各地、學校按照自評階段時間節點,在自評結束后以正式文件形式報送自評報告,同時將績效自評表、相關佐證材料作為附件報送。自評報告內容主要包括項目績效目標的組織管理和完成情況、項目資金使用和財務管理情況、項目實施效果和效益、存在問題、整改措施等幾個方面。
(三)自評報告(含附件)報送至省教育評估中心,同時將電子文檔發送至指定郵箱,郵件主題名稱為“xx市縣(學校)學生資助工作考評材料”。
四、聯系方式
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陸振錚,0551-62831850
省評估中心 許 穎,0551-63635909,15755113591
郵寄地址:合肥市金寨路188號省教育考試院東區二樓
郵政編碼:230022
電子郵箱:ahjypg@ahedu.gov.cn
附件:1.高校學生資助工作績效自評表
2.中職學校和普通高中學生資助工作績效自評表
安徽省教育廳
201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