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中等職業教育課程改革國家規劃新教材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時間:2013-04-13 02:46:38 點擊:449次
教科研函〔2013〕21號
各市、省直管縣教育局,各省屬中專學校:
根據教育部職成司《關于做好中等職業教育課程改革國家規劃新教材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職成司函〔2009〕19號),結合我省實際,現就中職教材使用規定進一步明確,請嚴格貫徹執行。
一、教材的編寫。按照教育部規定,中等職業學校德育課、文化基礎課等必修課教材、部分大類專業基礎課程和國家重點建設專業核心課程的教材由國家規劃并統一組織編寫,此類教材禁止地方開發。各職業院校可以根據教學需要和學生學習實際,開發反映自身專業特色的補充教材。
二、教材的使用。按照教育部規定,中等職業教育課程改革國家規劃新教材中德育課、文化基礎課教材,從2009年秋季學期一年級新生開始使用。新教材教學內容、要求、課時安排,嚴格按《教育部關于中等職業學校德育課課程設置與教學安排的意見》(教職成〔2008〕6號)、《教育部關于印發中等職業學校德育課課程教學大綱的通知》(教職成〔2008〕7號)和《教育部關于印發新修訂的中等職業學校語文等七門公共基礎課程教學大綱的通知》(教職成〔2009〕3號)執行。各地自編使用的德育課、文化基礎課教材及教輔讀物及原國家規劃教材,從2013年秋季開始禁止使用。
部分大類專業基礎課程教材自新教學大綱實施之日起使用。屆時,停止使用相關專業原國家規劃專業基礎課教材。
中職教材直接關系到中等職業教育質量和學生素質,各地各校要以對學生高度負責的精神,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各地教育部門和中職學校要高度重視新課程及教材的培訓使用工作,加強對新大綱學習和新教材教育教學的檢查、教研和督導,并將教材選用情況納入學校辦學資質清查內容。
安徽省教育廳職業與成人教育處 安徽省教育科學研究院
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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