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1年合格縣(區)職教中心評估工作的通知
時間:2011-03-25 09:26:48 點擊:525次
關于開展2011年合格縣(區)職教中心評估工作的通知
亳州、宿州、蚌埠、阜陽、淮南、六安、巢湖、蕪湖、池州、安慶、黃山市教育局:
為貫徹落實《安徽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及《安徽省職業教育大省建設規劃(2008-2012年)》,進一步提升全省縣(區)職教中心建設水平,決定在2011年繼續開展第四批合格縣(區)職教中心評估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估對象
1.作為縣級職教中心建設但未經認定的國家級重點、省級示范中職學校。
2.作為縣級職教中心建設的一般中職學校。
二、評估標準
1.按照《關于開展縣(區)職教中心合格評估的通知》(教秘〔2008〕248號)執行。
2.申報學校應按要求開展校舍安全工程建設。上報的申報文件對此需作出明確說明。未按要求開展校舍安全工程建設的,市、縣(區)教育局必須嚴格把關,不得上報。
三、評估程序
1.學校自評,提出申請(4月1日- 30日)。申報學校對照標準進行自評,并向本縣(區)教育部門提出申請,縣(區)教育部門審核后向本縣(區)政府報告,再由縣(區)政府向市教育局申報并提交相關材料。
2.市級復審,上報材料(5月9日- 5月13日)。各市教育局對照評估標準進行復審,并針對薄弱環節,提出改進措施,指導縣和學校做好補缺補差工作,尤其要在職教中心的功能定位上加強指導。各市匯總后上報省教育廳職成處。
3.省級評估,公布結果(5月20日-31日)。省教育廳組織專家評估組,首先進行材料審核及初評,初評合格后再安排專家組通過查看檔案資料、召開座談會等形式進行實地考察,提出評估意見。省教育廳將于6月份向社會公布名單并頒發匾牌。若原為一般中職學校被確認為合格職教中心,省教育廳將同時認定其為省級示范中職學校。
四、報送材料
1.市教育局的申請報告(附縣區政府、縣區教育局、學校的申請報告),必須在正文中明確申報學校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情況;
2.安徽省合格職教中心評估申報表(見附件二);
五、有關要求
1.各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視縣此項工作,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要建立工作機制,把合格評估創建作為縣(區)職教中心強內涵、促發展、上水平的重點工作抓細抓緊抓實,確保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本市合格職教中心創建任務。
2.申報學校及其主管部門要按照“以評促建、以評促管、以評促改、以評促發展”的指導思想,對照評估指標體系的要求,進行自查、自評,全面總結辦學成果和經驗,進一步厘清學校發展思路,抓好基礎能力建設,推進教育教學改革創新,促進學校全面發展和科學發展。
3.申報材料中所涉及的數據,截止日期為2011年4月20日。評估指標體系(見附件三)等文件請從“安徽職業與成人教育網·2011年合格縣區職教中心評估”專欄中下載。
4.各市評估材料于2011年5月16日前送達安徽省教育廳職業與成人教育處。各類書面材料均一式三份,報送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21號;同時將word格式電子文檔壓縮打包發郵件至 Lby@ahedu.gov.cn,電子郵件主題務必加注單位名稱,郵件名稱為:xx市合格縣(區)職教中心申報材料。
5.工作過程中如有問題或建議,請與廳職成處聯系。
聯系人:李炳銀
電話:0551-2831857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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