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學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即將推行
時間:2010-05-12 06:58:17 點擊:518次
近日,教育部、財政部、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日前聯合下發了《關于在中等職業學校推行學生實習責任保險的通知》。中職學校目前實行“2+1”教學模式,即在學校學習兩年,第三年頂崗實習,實習期間的安全大多是“靠天收”,學生一出事,學校往往要承擔很大責任。學生實習責任保險的推行,為進一步落實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辦學方針,為推行工學結合、校企合作、頂崗實習的職業教育人才培養模式提供制度保障。
《通知》要求,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財政部門和保險監督機構及各中等職業學校要充分認識做好學生實習責任保險工作、加快建立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實習風險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切實把學生實習責任保險工作納入當地職業教育和學校發展的整體規劃,認真扎實地做好有關工作。
各地職業教育管理部門要積極協調各方面力量,逐步建立起基本覆蓋城鄉、貫穿學生實習實訓全過程的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實習風險管理機制,真正做到中等職業學校參加實習的學生人人參保、應保盡保。
各中等職業學校校長是學生實習風險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以落實學生實習責任保險為切入點,抓緊建立學生實習風險管理組織機構,完善學生實習風險管理機制,形成實習前有專門培訓、實習中有過程管理、出險后及時賠付的全流程風險管理服務制度,為學生參加實習實訓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
《通知》還對保險責任范圍、投保主體和保障對象、投保方式、經費保障以及保險機構等具體事項作出了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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