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學習班制度
時間:2010-06-05 09:23:44 點擊:625次
德育學習班制度
職業中學學生有不少自我約定能力差,違反校規校紀現象經常發生。為他們健康成長著想,學校實行德育學生班制度。具體規定如下:
1、對象:
(1)有吸煙、賭博、外出上網及夜不歸宿者;
(2)儀表不符要求,且屢教不改者;
(3)打架斗毆或嚴重擾亂正常課堂秩序者;
(4)遲到、曠課多次者、綜合德育學分低者(由班主任推薦);
(5)干擾學生干部工作實施者;
(6)其他違紀行為;
2、學習內容
以學生《中學生行為規范》、《中學生守則》及學校學生管理方面其他制度為主,并加強法制、安全、公民道德、誠實守信、心理等方面教育。且適當培養勞動意識和雷鋒精神。
3、學習時間和次數
(1)學習時間見政教處通知;
(2)次數由政教處根據違紀現象做出規定;
(3)若無故曠課或遲到早退,則增加學習次數;
(4)根據學生期間的態度,政教處可增減學習次數,并與校紀處分相聯系。
4、德育學習的表現作為撤消處分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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