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方案
時間:2018-03-28 10:06:46 點擊:1162次
懷職(校) [2018] 11號
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方案
各處室、各班級:
近年來,全國各地發生不少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凌事件,嚴重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會高度關注。為嚴肅校紀校規,規范學生行為,加強法制教育,建設平安、和諧、文明、美麗的校園,促進學生身心健康,進一步加強對校園欺凌事件的預防與處理,根據教育部等11部門制定的《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要求,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引導廣大學生樹立正確的價值觀、人生觀,增強守法意識、守紀意識,建設平安、和諧、文明、美麗的校園。
二、
治理內容及校園欺凌的具體表現
(一)治理內容
1、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凌行為。
2、學生之間,蓄意以強欺弱、以多欺少,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凌行為。
3、學生之間,蓄意相互勾結、拉幫結派,形成勢力,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凌行為。
(二)校園欺凌的具體表現
1、暴力攻擊受害者,如拳打腳踢、掌摑拍打、推撞絆倒、拉扯頭發,甚至使用棍棒、刀具等。
2、敲詐勒索金錢或物品。
3、恐嚇、威迫受害者做不想做的,或聽從自己命令,如逼迫洗衣、購物、掃地、寫作業。
4、畫侮辱畫,喊侮辱性綽號;指責受害者無用、侮辱人格等。
5、散布受害者的謠言和閑話(含在網上等平臺上宣揚)。
6、干涉、嘲笑、貶損受害者的財產、財物或其他。
7、讓受害者遭遇麻煩,或令受害者招致處分。
8、拉幫結派,孤立、擠兌或排擠受害者。
三、具體措施及要求
(一)成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小組
1、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小組
組長:郝浩軍
副組長:肖國林 汪世和 詹和平 徐志清
成員:汪相龍 李節送 曾梅青 劉愛國 魯 浩 徐舒平 倪仁志
下設辦公室主任:肖國林 副主任:魯 浩
成員:李節送 曾梅青 劉愛國 徐舒平
2、欺凌救助途徑及救助電話
欺凌救助途徑:
(1)實名或匿名向班主任(或政教處、綜治辦、保衛處、宿管處)投救助信(或面報)。
(2)實名或匿名向學校的“意見建議箱”(1、2號教學樓一樓均設信箱)投救助信。
欺凌救助電話:4639782(綜治辦)、4639705(保衛處)、4639707(政教處)
(二)工作要求
班主任是第一責任人,要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活動,加強學生的動態管理,要將“勤找學生談心聊天、耐心與學生溝通、每周召開班干團干會議深入了解班情等”落實到日常規中去,并將反欺凌常態化,不斷推進專項治理工作落到實處。
此方案要求每位班主任利用班會課,原原本本傳達給每個學生,并要求張貼在教室墻上醒目處。
宜城科技學校
2018年3月27日
上一篇:
宜城科技學校開展“第23個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
下一篇:
安慶市宜城科技學校毒品預防教育工作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