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中小學生預防溺水宣傳教育活動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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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法〔2014〕125號
關于開展中小學生預防溺水宣傳教育活動月的通知
各縣(市、區)教育局、開發區教育中心,市直各學校、城區各民辦學校:
根據教育部《關于切實做好預防中小學生溺水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4]21號)以及全省校園及學生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為杜絕學生溺水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生命安全,經研究,決定在全市中小學、幼兒園開展“防溺水宣傳教育月”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時間
5月1日至5月31日為集中宣傳教育階段,其后轉入鞏固深化階段。
二、活動主題
珍愛生命、預防溺水。
三、活動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防溺水專項教育月活動,向學生宣傳私自游泳的危害,增強學生安全意識;進一步強化管理,杜絕學生私自下水游泳,從源頭上防范學生溺水事故的發生;同時,要教育學生掌握游泳安全常識和自救施救知識。
四、主要任務
(一)增強教育實效
各級各類學校要通過班(隊)會、黑板報、宣傳欄、專題報告、知識競賽、征文、演講、圖片展覽、學校網站等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高學生防溺水的警惕性、自覺性和識別險情、緊急避險、自救施救的能力。要不斷創新安全教育形式,確保學生全員參與,確保活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防止走過場。要確保防溺水教育落實到每一所學校、每一個班級、每一名學生,特別是農村學生、男學生、留守兒童等重點群體,使預防溺水常識生生盡知。
(二)強化措施落實
1、嚴肅紀律。明確要求中小學生不準私自下水游泳;不準擅自與同學結伴游泳;不準在不會水的家長或大人的帶領下游泳;不準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險惡的地方游泳;不準到危險的水旁渠邊玩耍嬉鬧。要把這些要求作為一項基本校紀校規,加強對學生的約束。
2、加強學生在校期間的監管。進一步完善學生考勤制度,發現缺課學生要立即報告并登記在冊。要嚴格學生請銷假制度,學生請假必須出具書面請假條并征得班主任同意,對未請假擅自離校的學生要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了解學生離校的原因。進一步加強門衛值班,上課期間要關鎖好校門,實行封閉管理。對未履行請假手續的學生不得放行。進一步加強午休管理,健全午休點名制、值班制、巡邏制,嚴禁學生擅自離開學校。進一步加強對住校生的監管,每天安排專人對就寢情況進行巡查,逐一清點人數,嚴防學生私自離校。
3、建立學生自我約束和互相監督機制。假期和放學期間,要指導學生開展自我管理,可將學生按家庭住址劃分若干個小組,指定學生干部負責管理各小組,嚴防私自游泳事件的發生。同時,在學生中樹立“私自游泳危險,檢舉揭發光榮”的良好風氣,教育學生嚴格自律,互相監督,并勇于勸阻和報告他人私自游泳的情況。
5、強化家長的監護職責。要通過印發《致家長一封信》、家訪、家長會、短信等形式,加強學校與家長的聯系,增強家長安全防范意識,切實履行監護人的責任,督促家長要加強對孩子節假日、到校前、放學后的監管,杜絕管理上出現盲區。各校要把教育部《致全國中小學生家長的一封信》(附件)發到每一名學生家長手中,要求家長在回執上簽字,學校回收并統一保管回執。今后再發生學生溺水事故,各地各校在上報情況時要同時提交溺亡學生家長簽字的回執。
6、完善社會監管體系。各縣(市、區)教育局要主動向當地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匯報,提請黨委政府協調相關部門和各鄉鎮政府完善預防溺水協調機制,形成預防學生溺水的合力。學校要加強與行政村(社區)和有關部門(單位)的聯系,積極爭取政府、行政村(社區)構建全方位、多層次的學生防溺水監管網絡,有針對性地提請有關部門和鄉鎮政府、村(居)委會在重點水域和危險路段采取措施,沒有設立安全隔離帶、防護欄的要抓緊設立,沒有設置安全警示標牌的要抓緊設置,沒有落實巡防專人的要抓緊落實,形成相互配合、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爭取行政村(社區)向社會聘請義務監管員,加強對事故多發水域的安全巡查。
五、主要形式
活動月期間,各校要做到“十個一”,即:懸掛一條“珍愛生命,預防溺水”橫幅;在全校開展一次“珍愛生命,預防溺水”安全教育動員大會;在全校開展一次“珍愛生命,遠離危險,不私自下水游泳”集中簽名和宣誓活動;開展一次“珍愛生命,預防溺水”征文比賽;各班召開一次“珍愛生命,預防溺水”主題班會;出一期“珍愛生命,預防溺水”為主題的黑板報;發放一封《致家長的一封信》;舉行一次防溺水安全知識競賽;開展一次“珍愛生命,預防溺水”手抄報比賽;觀看一部“珍愛生命,預防溺水”為主題的教育影片。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精心組織。各地各校要結合當前正在開展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從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保護學生生命安全,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提高對此次活動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精心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
二、創新形式,注重實效。各地各校要結合實際,創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制定切實有效的工作方案,做到活動有計劃、有部署、有措施、有實效。
三、常抓不懈,長效管理。各地各校要以本次活動月為契機,進一步加大防溺水教育力度,強化管理措施。要舉一反三,進一步加強各項安全教育,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完善學校安全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防溺水教育管理長效機制,把防溺水工作列入學校常規管理,常抓不懈。
四、及時總結,完善資料。活動期間,各地各校要注意收集資料,做好臺帳,及時總結經驗。請各縣(市、區)教育局及市屬學校于6月5日前將活動工作總結和相關活動圖片上報市教育局法規科郵箱:
aqjyjfgk@163.com。
附:1、教育部《關于切實做好預防中小學生溺水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4]21號)
2、致全國中小學生家長的一封信
安慶市教育局
2014年4月25日
抄報:省教育廳,黃杰副市長、宣以超副秘書長
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關于切實做好
預防中小學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教基一司函[2014]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天氣已逐漸變熱,溺水事故又將進入高發期。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要迅速行動起來,按照教育部預防溺水有關工作要求,做好教育管理、家校配合、聯防聯控工作,切實降低溺水事故發生率,減少學生溺亡人數。現就有關工作強調如下:
一、深入開展預防溺水主題教育。要通過大量慘痛的案例和教育部免費發放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掛圖、卡片等多種資源,通過各種方式讓學生明白私自下水游泳玩耍的極端危險性,掌握預防溺水知識和遇險逃生、自救互救技能,特別是遇到同伴溺水時不要盲目地手拉手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尋求成人幫助。要讓學生知曉上下學路上的溺水隱患,主動遠離危險水域。要確保防溺水教育落實到每一所學校、每一個班級、每一名學生,特別是農村學生、男學生、留守兒童等重點群體,使預防溺水常識生生盡知。
二、提醒家長履行監護責任。要盡早召開一次預防溺水專題家長會,告知家長認真落實監護人職責,切實承擔起學生脫離學校監管后的看護責任,使預防溺水意識深入人心、家喻戶曉,確保孩子離校后有人管。會上要將我司起草的《致全國中小學生家長的一封信》(附件)發到每一名學生家長手中,要求家長在回執上簽字,學校回收并統一保管回執。今后再發生學生溺水事故,省級教育部門在上報情況時要同時提交溺亡學生家長簽字的回執。對于因外出打工等原因長期不在學生身邊的學生家長,也要采取適當的方式將附件送達家長,確保不漏一生。
三、完善預防溺水工作機制,消除溺水隱患。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主動向當地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匯報,提請黨委政府協調相關部門和各鄉鎮政府完善預防溺水協調機制,形成預防學生溺水的合力。要組織干部教師對所有學生進行一次家訪,摸清學生上下學途經路段的水情特點,有針對性地提請有關部門和鄉鎮政府、村(居)委會在重點水域和危險路段采取措施,沒有設立安全隔離帶、防護欄的要抓緊設立,沒有設置安全警示標牌的要抓緊設置,沒有落實巡防專人的要抓緊落實,不放過任何一處溺水隱患。
附件:致全國中小學生家長的一封信
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
2014年4月8日
附件
致全國中小學生家長的一封信
尊敬的中小學生家長朋友:
溺水是造成中小學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殺手。天氣逐漸變熱,溺水又進入高發季,希望廣大家長務必增強安全意識和監護意識,切實承擔起監護責任,加強對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別是加強放學后、周末、節假日期間和孩子結伴外出游玩時的管理,經常進行預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給孩子傳授相關知識和技能,不斷加強孩子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提高孩子們的避險防災和自救能力,嚴防意外事故的發生。要重點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與他人結伴游泳;不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學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時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尋求成人幫助。
學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盡心盡責、密切配合、齊抓共管。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為保障廣大中小學生平安健康成長而努力。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樂!
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
2014年4月8
回 執
學校已通過 家訪、 召開家長會的方式將《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致全國中小學生家長的一封信》交給我,我認真閱讀了信的內容,了解了預防溺水的相關要求,一定承擔起監護責任,確保孩子的安全。
學校名稱: 班級:
學生姓名: 家長簽字:
時 間:201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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