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安徽省優質示范和特色示范校和優質特色校建設
時間:2013-12-05 02:11:57 點擊:470次
皖教秘職成〔2013〕101號
各市、省直管縣教育局,省屬中專學校: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關于推進“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示范校和優質特色校”建設的要求,提升我省中職學校基礎能力和辦學水平,不斷擴大中等職業教育優質資源,主動適應我省經濟的結構轉型升級,特制定并印發《安徽省優質示范中等職業學校評估條件(試行)》和《安徽省特色示范中等職業學校評估條件(試行)》。請遵照執行。
安徽省優質示范中等職業學校、特色示范中等職業學校評估工作將于2014年啟動,并實施動態管理。請各地各中職學校對照評估標準,認真規劃,加強職業教育資源的統籌和整合,積極開展創建工作。安徽省優質、特色示范中等職業學校在安徽省示范中職學校基礎上申報評選。今后,國家層面各類中職教育改革發展示范校、重點校等的申報評選,將在安徽省優質、特色示范中等職業學校范圍內進行;國家和省級重點建設項目評審安排,向安徽省優質、特色示范中等職業學校傾斜。
原有的安徽省示范中等職業學校評選工作繼續開展,原《安徽省示范中等職業學校評估標準》繼 續執行。從2014年開始,各類示范學校的申報,按照屬地原則,采取學校申報,省轄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初評,統一向省教育廳申報的程序進行,市級申報工作于每年的4月底完成。
為指導學校創建工作,省教育廳職成處及教育評估中心依據《安徽省優質示范中等職業學校評估條件(試行)》和《安徽省特色示范中等職業學校評估條件(試行)》,分別制定了《安徽省優質示范中等職業學校評估指標體系(試行)》和《安徽省特色示范中等職業學校評估評估指標體系(試行)》,將單獨編印成冊,并在安徽教育網和安徽職業與成人教育網發布。
安徽省教育廳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