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征求意見稿
時間:2010-05-12 07:02:26 點擊:607次
根據黨的十七大關于“優先發展教育,建設人力資源強國”的戰略部署,為全面提高國民素質,促進教育事業科學發展,加快社會主義現代化進程,特制定本規劃綱要。
序言
百年大計,教育為本。
教育是民族振興、社會進步的基石,是提高國民素質、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的根本途徑。強國必先強教。優先發展教育、提高教育現代化水平,對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目標、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具有決定性意義。
黨和國家歷來高度重視教育。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在以毛澤東同志、鄧小平同志、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的三代中央領導集體和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領導下,全黨全社會同心同德,艱苦奮斗,開辟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教育發展道路,建成了世界最大規模的教育體系,保障了億萬人民群眾受教育的權利。教育投入大幅增長,辦學條件顯著改善,教育改革逐步深化,辦學水平不斷提高。進入本世紀,城鄉免費義務教育全面實現,職業教育快速發展,高等教育進入大眾化階段,農村教育得到加強,教育公平邁出重大步伐。教育的發展極大地提高了全民族的素質,推進了科技創新、文化繁榮,為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民生改善作出了不可替代的重大貢獻。我國實現了從人口大國向人力資源大國的轉變。
21世紀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世紀。從現在起到2020年,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關鍵時期。世界格局深刻變化,科技進步日新月異,人才競爭日趨激烈。我國經濟建設、政沛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全面推進,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深入發展,人口、資源、環境壓力日益加大,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發展方式的要求更加迫切。國際金融危機進一步凸顯了提高國民素質、培養創新人才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中國未來發展、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關鍵靠人才,根本在教育。
面對前所未有的機遇和挑戰,必須清醒認識到,我國教育還不適應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教育觀念相對落后,內容方法比較陳舊,中小學生課業負擔過重,素質教育推進困難;學生適應社會和就業創業能力不強,創新型、實用型、復合型人才緊缺;教育體制機制不活,學校辦學活力不足;教育結構和布局不盡合理,城鄉、區域教育發展不平衡,貧困地區、民族地區教育發展滯后;教育投入不足,教育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尚未完全落實。接受良好教育成為人民群眾強烈期盼,深化教育改革成為全社會共同心聲。
國運興衰,系于教育;教育振興,全民有責,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必須始終堅持把教育擺在優先發展的位置。按照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要求,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需要,堅持以育人為根本,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進公平為重點,以提高質量為核心,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推動教育事業在新的歷史起點上科學發展,加快從教育大國向教育強國、從人力資源大國向人力資源強國邁進,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和人類文明進步作出更大貢獻。
第一部分 總體戰略
第一章指導思想和工作方針
(一)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優先發展教育,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建設人力資源強國。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教育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為人民服務,與生產勞動和社會實踐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立足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國情,把握教育發展的階段性特征,堅持依法治教,尊重教育規律,夯實基礎,優化結構,調整布局,提升內涵,促進教育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方針。優先發展,育人為本,改革創新,促進公平,提高質量。
把教育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教育優先發展是黨和國家提出并長期堅持的一項重大方針。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優先發展教育作為貫徹科學發展觀的基本要求,切實保證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優先安排教育發展,財政資金優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資源優先滿足教育和人力資源開發需要。充分調動全社會力量關心和支持教育,完善社會力量出資興辦教育的體制和政策,不斷提高社會資源對教育的投入。
把育人為本作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人力資源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第一資源,教育是開發人力資源的主要途徑。以學生為主體,以教師為主導,充分發揮學生的主動性,把促進學生成長成才作為學校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關心每個學生,促進每個學生主動地、生動活潑地發展;尊重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為每個學生提供適合的教育,培養造就數以億計的高素質勞動者、數以千萬計的專門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創新人才。
把改革創新作為教育發展的強大動力。教育要發展,根本靠改革。要以體制機制改革為重點,鼓勵地方和學校大膽探索和試驗,加快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步伐。創新人才培養體制、辦學體制、教育管理體制,改革質量評價和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教學內容、方法、手段,建設現代學校制度,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教育體系。加快解決經濟社會發展對高質量多樣化人才需要與教育培養能力不足的矛盾、人民群眾期盼優質教育與資源相對短缺的矛盾、增強教育活力與體制機制約束的矛盾,為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提供強大動力。
把促進公平作為國家基本教育政策。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權利,關鍵是機會公平,重點是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扶持困難群體,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資源,向農村地區、邊遠貧困地區和民族地區傾斜,加快縮小教育差距。教育公平的主要責任在政府,全社會要共同促進教育公平。
把提高質量作為教育改革發展的核心任務。樹立科學的教育質量觀,把促進人的全面發展、適應社會需要作為衡量教育質量的根本標準。樹立以提高質量為核心的教育發展觀,注重教育內涵發展,鼓勵學校辦出特色、辦出水平,出名師,育英才。建立以提高教育質量為導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把教育資源配置和學校工作重點集中到強化教學環節、提高教育質量上來。制定教育質量國家標準,建立教育質量保障體系。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高教師整體素質。
第二章戰略目標和戰略主題
(三)戰略目標。到2020年,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基本形成學習型社會,進入人力資源強國行列。
實現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基本普及學前教育;鞏固提高九年義務教育水平;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達到90%;高等教育大眾化水平進一步提高,毛入學率達到40%;掃除青壯年文盲。新增勞動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從12.4年提高到13.5年;主要勞動年齡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從9.5年提高到11.2年,其中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達到20%以上,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數比2009年翻一番。
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堅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機會。建成覆蓋城鄉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實現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縮小區域差距。努力辦好每一所學校,教好每一個學生,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切實解決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問題。保障殘疾人受教育權利。
提供更加豐富的優質教育。教育質量整體提升,教育現代化水平明顯提高。優質教育資源總量不斷擴大,人民群眾接受高質量教育的需求得到更大滿足。學生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健康素質明顯提高。各類人才服務國家、服務人民和參與國際競爭能力顯著增強。
構建體系完備的終身教育。學歷教育和非學歷教育協調發展,職業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溝通,職前教育和職后教育有效銜接。繼續教育參與率大幅提升,從業人員繼續教育年參與率達到50%以上。現代國民教育體系更加完善,終身教育體系基本形成,促進全體人民學有所教、學有所成、學有所用。
健全充滿活力的教育體制。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深化改革,提高教育開放水平,全面形成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相適應的充滿活力、富有效率、更加開放、有利于科學發展的教育體制機制,辦出具有中國特色、世界水平的現代教育。
(四)戰略主題。堅持以人為本、推進素質教育是教育改革發展的戰略主題,是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的時代要求,核心是解決好培養什么人、怎樣培養人的重大問題,重點是面向全體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著力提高學生服務國家人民的社會責任感、勇于探索的創新精神和善于解決問題的實踐能力。
堅持德育為先。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融入國民教育全過程。加強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教育,引導學生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加強理想信念教育,堅定學生對中國共產黨領導、社會主義制度的信念和信心;加強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教育,增強學生愛國情感和改革創新精神;加強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培養學生團結互助、誠實守信、遵紀守法、艱苦奮斗的良好品質。加強公民意識教育,樹立社會主義民主法沛、自由平等、公平正義理念,培養社會主義合格公民。把德育滲透于教育教學的各個環節,貫穿于學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的各方面。構建大中小學有效銜接的德育體系,創新德育形式,豐富德育內容,不斷提高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強德育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堅持能力為重。優化知識結構,豐富社會實踐,強化能力培養。著力提高學生的學習能力、實踐能力、創新能力,教育學生學會知識技能,學會動手動腦,學會生存生活,學會做事做人,促進學生主動適應社會,開創美好未來。
堅持全面發展。全面加強和改進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堅持文化知識學習和思想品德修養的統一、理論學習與社會實踐的統一、全面發展與個性發展的統一。加強體育,牢固樹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切實保證體育課和體育鍛煉時間,加強心理健康教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體魄強健、意志堅強;加強美育,培養學生良好的審美情趣和人文素養。重視可持續發展教育、國防教育、安全教育。促進德育、智育、體育、美育有機融合,提高學生綜合素質,使學生成為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二部分 發展任務
第三章學前教育
(五)基本普及學前教育。學前教育對幼兒習慣養成、智力開發和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義。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堅持科學的保教方法,保障幼兒快樂健康成長。積極發展學前教育,到2020年,全面普及學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學前兩年教育,有條件的地區普及學前三年教育。重視0-3歲嬰幼兒教育。
(六)明確政府職責。把發展學前教育納入城鎮、新農村建設規劃。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并舉的辦園體制。積極發展公辦幼兒園,大力扶持民辦幼兒園。實行成本合理分擔機制,對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入園給予財政補助。完善幼兒園工作制度和管理辦法。制定學前教育辦園標準和收費標準。建立幼兒園準入和督導制度,加強學前教育管理,規范辦園行為。依法落實幼兒教師地位和待遇,加強幼兒教師隊伍建設。教育行政部門宏觀指導和管理學前教育,相關部門履行各自職責,充分調動各方面力量發展學前教育。
(七)重點發展農村學前教育。努力提高農村學前教育普及程度。著力保證留守兒童入園。多種形式擴大農村學前教育資源,新建擴建托幼機構,在小學附設學前班,充分利用中小學布局調整的富余校舍和教師資源。支持貧困地區發展學前教育。
第四章義務教育
(八)鞏固提高九年義務教育水平。義務教育是國家依法統一實施、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具有強制性、免費性和普及性,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注重品行培養,激發學習興趣,培育健康體魄,養成良好習慣。到2020年,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質量,基本實現區域內均衡發展,確保適齡兒童少年接受良好義務教育。
鞏固義務教育普及成果。適應城鄉發展需要,合理規劃學校布局,辦好必要的教學點,方便學生就近入學。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確保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制定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的辦法。建立健全政府主導、社會共同參與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和服務體系,健全動態監測機制。加快農村寄宿學校建設,優先滿足留守兒童住宿需求。采取必要措施,確保適齡兒童少年不因家庭經濟困難、學習困難、就學困難等原因而失學,努力消除輟學現象。
提高義務教育質量。建立國家義務教育質量基本標準和監測制度。嚴格執行義務教育國家課程標準、教師資格標準。深化課程與教學方法改革,逐步推行小班教學。配齊音樂、體育、美術等薄弱學科教師,開足規定課程。大力推廣普通話教學,使用規范漢字。
增強學生體質。科學安排學習、生活、鍛煉,保證學生睡眠時間。開展“陽光體育”運動,保證學生每天鍛煉一小時。提倡合理膳食,改善學生營養狀況,提高貧困地區農村學生營養水平。
(九)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均衡發展是義務教育的戰略性任務。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建立健全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保障機制,均衡配置教師、設備、圖書、校舍等各項資源。
切實縮小校際差距,著力解決擇校問題。加快薄弱學校改造,著力提高師資水平。實行縣(區)域內教師和校長交流制度。實行優質普通高中和優質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辦法。義務教育階段不得設置重點學校和重點班。在保證適齡兒童少年就近進入公辦學校的前提下,發展民辦教育,提供選擇機會。
加快縮小城鄉差距。建立城鄉一體化的義務教育發展機制,在財政撥款、學校建設、教師配置等方面向農村傾斜。率先在縣(區)域內實現城鄉均衡發展,逐步在更大范圍內推進。
努力縮小區域差距。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義務教育的轉移支付力度。鼓勵發達地區支援欠發達地區。
(十)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過重的課業負擔嚴重損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危害民族未來。通過減輕課業負擔,保證學生生動活潑學習、健康快樂成長。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政府、學校、家庭、社會必須共同努力,標本兼沛,綜合沛理。把減負落實到中小學教育全過程,率先實現小學生減負。
各級政府要把減負作為教育工作的重要目標,統籌規劃,整體推進。調整教材內容,科學設計課程難度。改革考試評價制度和學校考核辦法。規范辦學行為,建立學生課業負擔監測和公告制度。不得以升學率對地區和學校進行排名,不得下達升學指標。規范各種社會補習機構和教輔市場。
學校要把減負落實到教育教學各個環節,給學生留下了解社會、深入思考、動手實踐的時間。提高教師業務素質,改進教學方法,增強課堂教學效果,減少作業量和考試次數。培養學生學習興趣和愛好。豐富學生課外及校外活動。嚴格執行課程方案,不得增加課時和提高難度。各種考級和競賽成績不得作為義務教育階段入學與升學的依據。
充分發揮家庭教育在青少年成長過程中的重要作用。家長要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掌握科學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加強與學校的合作,共同減輕學生課業負擔。關心社會教育,幫助子女養成良好習慣,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第五章高中階段教育
(十一)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是學生個性形成、自主發展的關鍵時期,對提高國民素質和培養創新人才具有特殊意義。注重培養學生自主學習、自強自立和適應社會的能力,克服“應試教育”傾向。到2020年,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全面滿足初中畢業生接受高中階段教育需求。
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合理確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比例,今后一個時期總體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規模大體相當。加大中西部貧困地區高中階段教育的扶持力度。逐步消除大班額。
(十二)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深入推進課程改革,全面落實課程方案,保證學生全面完成國家規定的文理等各門課程的學習。創造條件開設豐富多彩的選修課,提高課程的選擇性,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積極開展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建立科學的教育質量評價體系,全面實施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建立學生發展指導制度,加強對學生的理想、心理、學業等多方面的指導。
(十三)推動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促進辦學體制多樣化,擴大優質資源。推進培養模式多樣化,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展需要。探索發現和培養創新人才的途徑。鼓勵普通高中辦出特色。鼓勵有條件的普通高中根據需要適當增加職業教育的教學內容。探索綜合高中發展模式。采取多種方式,為在校生和未升學畢業生提供職業教育。
第六章職業教育
(十四)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發展職業教育是推動經濟發展、促進就業、改善民生、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途徑,是緩解勞動力供求結構矛盾的關鍵環節,必須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職業教育要面向人人、面向社會,著力培養學生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和就業創業能力。到2020年,形成適應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要求、體現終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滿足人民群眾接受職業教育的需求,滿足經濟社會對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
政府切實履行發展職業教育的職責。把職業教育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和產業發展規劃,促使職業教育規模、專業設置與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相適應。統籌中等職業教育與高等職業教育發展。健全多渠道投入機制,加大職業教育投入。
把提高質量作為重點。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推進教育教學改革。實行工學結合、校企合作、頂崗實習的人才培養模式。堅持學校教育與職業培訓并舉,全日制與非全日制并重。加強“雙師型”教師隊伍和實訓基地建設,提升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制定職業學校基本辦學標準。完善符合職業教育特點的教師資格標準和專業技術職務(職稱)評聘辦法。建立健全職業教育質量保障體系,吸收企業參加教育質量評估。開展職業技能競賽。
(十五)調動行業企業的積極性。建立健全政府主導、行業指導、企業參與的辦學機制,制定促進校企合作辦學法規,促進校企合作制度化。鼓勵行業組織、企業舉辦職業學校,鼓勵委托職業學校進行職工培訓。制定優惠政策,鼓勵企業接收學生實習實訓和教師實踐,鼓勵企業加大對職業教育的投入。
(十六)加快發展面向農村的職業教育。把加強職業教育作為服務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加強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統籌,促進農科教結合。強化省、市(地)級政府統籌職業教育發展的責任,健全縣域職業教育培訓網絡,根據需要辦好縣級職教中心。強化職業教育資源的統籌協調和綜合利用,推進城鄉、區域合作,增強服務“三農”能力。加強涉農專業建設,加大培養適應農業和農村發展需要的專業人才力度。支持各級各類學校積極參與新型農民、進城務工人員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
(十七)增強職業教育吸引力。完善職業教育支持政策。逐步實行中等職業教育免費制度,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改革招生和教學模式。積極推進“雙證書”制度,推進職業院校課程標準和職業技能標準相銜接。完善就業準入制度,執行“先培訓、后就業”“先培訓、后上崗”的規定。建立健全職業教育課程銜接體系。鼓勵畢業生在職繼續學習,完善職業學校畢業生直接升學制度,拓寬畢業生繼續學習通道。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會地位和待遇。加大對有突出貢獻高技能人才的宣傳表彰力度,形成行行出狀元的良好社會氛圍。
第七章高等教育
(十八)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量。高等教育承擔著培養高級專門人才、發展科學技術文化、促進現代化建設的重大任務。提高質量是高等教育發展的核心任務,是建設高等教育強國的基本要求。到2020年,高等教育結構更加合理,特色更加鮮明,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整體水平全面提升,建成一批國際知名、有特色高水平高等學校,若干所大學達到或接近世界一流大學水平,高等教育國際競爭力顯著增強。
(十九)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牢固確立人才培養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著力培養信念執著、品德優良、知識豐富、本領過硬的高素質專門人才和拔尖創新人才。加大教學投入。教師要把教學作為首要任務,不斷提高教育教學水平;加強實驗室、校內外實習基地、課程教材等教學基本建設。深化教學改革。推進和完善學分制,實行彈性學制,促進文理交融;支持學生參與科學研究,強化實踐教學環節;推進創業教育。創立高校與科研院所、行業企業聯合培養人才的新機制。全面實施高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嚴格教學管理。健全教學質量保障體系,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激勵學生刻苦學習,奮發有為,增強誠信意識。改進高校教學評估。加強對學生的就業指導服務。
大力推進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建立以科學研究為主導的導師責任制和導師項目資助制,推行產學研聯合培養研究生的“雙導師制”。實施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
(二十)提升科學研究水平。充分發揮高校在國家創新體系中的重要作用,鼓勵高校在知識創新、技術創新、國防科技創新和區域創新中作出貢獻。大力開展自然科學、技術科學、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堅持服務國家目標與鼓勵自由探索相結合,加強基礎研究;以重大實際問題為主攻方向,加強應用研究。促進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科技教育資源共享,推動高校創新組織模式,培育跨學科、跨領域的科研與教學相結合的團隊,促進科研與教學互動。加強高校重點科研創新基地與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完善以創新和質量為導向的科研評價機制。積極參與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深入實施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劃。
(二十一)增強社會服務能力。高校要牢固樹立主動為社會服務的意識,全方位開展服務。推進產學研用結合,加快科技成果轉化;開展科學普及工作,提高公眾科學素質和人文素質;積極推進文化傳播,弘揚優秀傳統文化,發展先進文化;積極參與決策咨詢,充分發揮智囊團、思想庫作用。鼓勵師生開展志愿服務。
(二十二)優化結構辦出特色。適應國家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建立動態調整機制,不斷優化高等教育結構。優化學科專業和層次、類型結構,重點擴大應用型、復合型、技能型人才培養規模,加快發展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優化區域布局結構,設立支持地方高等教育專項資金,加大對中西部地區高等教育的支持,實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興計劃。新增招生計劃向中西部高等教育資源短缺地區傾斜,擴大東部高校在中西部地區招生規模。鼓勵東部地區高等教育率先發展,加大東部地區高校對西部地區高校對口支援力度。
促進高校辦出特色。建立高校分類體系,實行分類管理。發揮政策指導和資源配置的作用,引導高校合理定位,克服同質化傾向,形成各自的辦學理念和風格,在不同層次、不同領域辦出特色,爭創一流。
加快建設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以重點學科建設為基礎,繼續實施“985工程”和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繼續實施“211工程”和啟動特色重點學科項目。改進管理模式,引入競爭機制,實行績效評估,進行動態管理。鼓勵學校優勢學科面向世界,支持參與和設立國際學術合作組織、國際科學計劃,支持與海內外高水平教育、科研機構建立聯合研發基地。加快創建世界一流大學和高水平大學的步伐,培養一批拔尖創新人才,形成一批世界一流學科,產生一批國際領先的原創性成果,為提升我國綜合國力貢獻力量。
第八章繼續教育
(二十三)加快發展繼續教育。繼續教育是面向學校教育之后所有社會成員特別是成人的教育活動,是終身學習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更新繼續教育觀念,加大投入力度,以加強人力資源能力建設為核心,大力發展非學歷繼續教育,穩步發展學歷繼續教育,廣泛開展城鄉社區教育,加快各類學習型組織建設。倡導全民閱讀,推動全民學習。到2020年,努力形成人人皆學、處處可學、時時能學的學習型社會。
(二十四)建立健全繼續教育體制機制。成立跨部門繼續教育協調機構,統籌指導繼續教育發展。行業主管部門或協會負責制定行業繼續教育規劃和組織實施辦法。將繼續教育納入各行業、各地區總體發展規劃。加快繼續教育法制建設。健全繼續教育激勵機制。鼓勵個人多種形式接受繼續教育,支持用人單位為從業人員提供繼續教育。加強繼續教育監管和評估。
(二十五)構建靈活開放的終身教育體系。大力發展教育培訓服務,統籌擴大繼續教育資源。鼓勵學校、科研院所、企業等相關組織開展繼續教育。加強城鄉社區教育機構和網絡建設,開發社區教育資源。大力發展現代遠程教育,建設以衛星、電視和互聯網等為載體的遠程開放繼續教育及公共服務平臺,為學習者提供方便、靈活、個性化的學習條件。
搭建終身學習“立交橋”。促進各級各類教育縱向銜接、橫向溝通,提供多次選擇機會,滿足個人多樣化的學習和發展需要。健全寬進嚴出的學習制度,辦好開放大學,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建立繼續教育學分積累與轉換制度,實現不同類型學習成果的互認和銜接。
第九章民族教育
(二十六)重視和支持民族教育事業。加快民族教育事業發展,對于推動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要加強對民族教育工作的領導,全面貫徹黨的民族政策,切實解決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教育事業發展面臨的特殊困難和突出問題。
在各級各類學校廣泛開展民族團結教育。推進黨的民族理論和民族政策、國家法律法規進課堂、進教材、進頭腦,引導廣大師生牢固樹立馬克思主義祖國觀、民族觀、宗教觀,不斷夯實各民族大團結的基礎,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
(二十七)全面提高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教育發展水平。公共教育資源要向民族地區傾斜。中央財政加大對民族教育支持力度,民族地區各級政府按照事權劃分增加投入。
促進民族地區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鞏固提高民族地區普及義務教育成果,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支持邊境縣和民族自沛地方貧困縣學校標準化建設,加強民族地區寄宿制學校建設。加快民族地區高中階段教育發展。支持教育基礎薄弱地區改擴建、新建一批高中階段學校。大力發展民族地區職業教育。加大對民族地區中等職業教育的支持力度。積極發展民族地區高等教育。支持民族院校加強學科和人才隊伍建設,提高辦學質量和管理水平。進一步辦好高校民族預科班。加大對人口較少民族教育事業的扶持力度。
大力推進雙語教學。全面開設漢語文課程,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數民族使用本民族語文接受教育的權利。重視加強學前雙語教育。國家對雙語教學的師資培養培訓、教學研究、教材開發和出版給予支持。
加強教育對口支援。認真組織和落實內地省、市對民族地區教育支援工作。辦好在內地舉辦的少數民族班(學校)和面向民族地區的職業學校。加大對民族地區師資培養培訓力度,提高教師的政沛素質和業務素質。國家制定優惠政策,鼓勵支持高等學校畢業生到民族地區基層任教。支持民族地區發展現代遠程教育,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
第十章特殊教育
(二十八)關心和支持特殊教育。特殊教育是促進殘疾人全面發展、幫助殘疾人更好地融入社會的基本途徑。提高殘疾學生的綜合素質。注重潛能開發和缺陷補償,培養殘疾學生積極面對人生、全面融入社會的意識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精神。加強殘疾學生職業技能和就業能力培養。
各級政府要加快發展特殊教育,把特殊教育事業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列入議事日程。
(二十九)完善特殊教育體系。到2020年,基本實現地市和30萬人口以上、殘疾兒童較多的縣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學校。鼓勵和支持各級各類學校接受殘疾人入學,不斷擴大隨班就讀和普通學校特教班規模。全面提高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普及水平,加快發展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重視職業教育,加快推進殘疾人高等教育發展。因地制宜發展殘疾兒童學前教育。大力開展面向成年殘疾人的職業培訓。
(三十)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機制。國家制定特殊教育學校基本辦學標準、地方政府制定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加大對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鼓勵和支持接收殘疾學生的普通學校為殘疾學生創造學習生活條件。加強特殊教育師資隊伍建設,采取措施落實特殊教育教師待遇。在優秀教師表彰中提高特教教師比例。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的資助力度。逐步實施殘疾學生免費高中階段教育。
第三部分 體制改革
第十一章人才培養體制改革
(三十一)更新人才培養觀念。深化教育體制改革,關鍵是更新教育觀念,核心是改革人才培養體制,目的是提高人才培養水平。樹立全面發展觀念,努力造就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高素質人才。樹立人人成才觀念,面向全體學生,促進學生成長成才。樹立多樣化人才觀念,尊重個人選擇,鼓勵個性發展,不拘一格培養人才。樹立終身學習觀念,為持續發展奠定基礎。樹立系統培養觀念,推進大中小學有機銜接,教學、科研、實踐緊密結合,學校、家庭、社會密切配合,加強學校之間、校企之間、學校與科研機構之間合作以及中外合作等多種聯合培養方式,形成體系開放、機制靈活、渠道互通、選擇多樣的人才培養體制。
(三十二)創新人才培養模式。遵循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創新教育教學方法,探索多種培養方式,形成各類人才輩出、拔尖創新人才不斷涌現的局面。
注重學思結合。倡導啟發式、探究式、討論式、參與式教學,幫助學生學會學習。激發學生的好奇心,培養學生的興趣愛好,營造獨立思考、自由探索的良好環境。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的要求,推進課程改革,加強教材建設,建立健全教材質量監管制度。深入研究、確定不同教育階段學生必須掌握的核心內容,形成更新教學內容的機制。充分發揮現代信息技術作用,促進優質教學資源共享。
注重知行統一。堅持教育教學與生產勞動、社會實踐相結合。開發實踐課程和活動課程,增強學生科學實驗、生產實習和技能實訓的成效。充分利用社會教育資源,開展各種課外、校外活動。加強中小學校外活動場所建設。加強學生社團組織指導,鼓勵學生積極參與志愿服務和公益事業。
注重因材施教。關注學生不同特點和個性差異,發展每一個學生的優勢潛能。推進分層教學、走班制、學分制、導師制等教學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學習困難學生的幫助機制。改進優異學生培養方式,在跳級、轉學、轉換專業以及選修高一學段課程等方面給予支持和指導。健全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選拔方式,改進中學生升學推薦辦法,創新研究生培養方法。探索高中、高等學校拔尖學生培養模式。
(三十三)改革教育質量評價和人才評價制度。改進教育教學評價。根據培養目標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學、多樣的評價標準。開展由政府、學校、社會各方面共同參與的教育質量評價活動。完善學生成長記錄,做好綜合素質評價。探索促進學生發展的多種評價方式,激勵學生樂觀向上、自主自立、努力成才。
改進社會人才評價及選用制度,為人才培養創造良好環境。樹立科學人才觀,建立以業績為重點,由品德、知識、能力等要素構成的各類人才評價指標體系。強化人才選拔使用中對實踐能力的考查,克服社會用人單純追求學歷的傾向。
第十二章考試招生制度改革
(三十四)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以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終身”的弊端,推進素質教育實施和創新人才培養。按照有利于科學選拔人才、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維護社會公平的原則,探索招生與考試相對分離的辦法,政府宏觀管理,專業機構組織實施,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學生多次選擇,逐步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制度。成立國家教育考試指導委員會,研究制定考試改革方案,指導考試改革試點。完善專業考試機構功能,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
(三十五)完善中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完善初中就近免試入學的具體辦法。完善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提供更加科學的依據。改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方式,發揮優質普通高中和優質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名額合理分配的導向作用。規范優秀特長生錄取程序與辦法。中等職業學校實行自主招生或注冊入學。
(三十六)完善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深化考試內容和形式改革,著重考查綜合素質和能力。以高等學校人才選拔要求和國家課程標準為依據,完善國家考試科目試題庫,完善統一命題和分省命題方式,保證國家考試的科學性、導向性和規范性。探索有的科目一年多次考試的辦法,探索實行社會化考試。
逐步實施高等學校分類入學考試。高等學校普通本科入學考試由全國統一組織;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探索實行高水平大學聯考。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深入推進研究生入學考試制度改革,加強創新能力考查,發揮和規范導師在選拔錄取中的作用。
完善招生錄取辦法,建立健全有利于專門人才、創新人才選拔的多元錄取機制。高等學校普通本科招生以統一入學考試為基本方式,結合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對特長顯著、符合學校培養要求的,依據面試或者測試結果自主錄取;高中階段全面發展、表現優異的,推薦錄取;符合條件、自愿到國家需要的行業、地區就業的,簽訂協議實行定向錄取;對在實踐崗位上作出突出貢獻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建立專門程序,破格錄取。
(三十七)加強信息公開和社會監督。完善考試招生信息發布制度,實現信息的公開、透明,保障考生權益,加強政府和社會監督。公開高等學校招生名額分配原則和辦法,公開招生章程和政策、招生程序和結果,公開自主招生辦法、程序和結果。加強考試招生法規建設,規范學校招生錄取程序。強化考試安全責任,加強誠信制度建設,堅決防范和嚴肅查處考試招生舞弊行為。
第十三章建設現代學校制度
(三十八)推進政校分開管辦分離。適應中國國情和時代要求,建設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社會參與的現代學校制度,構建政府、學校、社會之間新型關系。適應國家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要求,明確政府管理的權限和職責,明確各級各類學校辦學的權利和責任,形成不同辦學模式,避免千校一面。完善學校目標管理和績效管理機制。健全校務公開制度,接受師生員工和社會的監督。探索建立符合學校特點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逐步取消實際存在的行政級別和行政化管理模式。
(三十九)落實和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政府及其部門要樹立服務意識,改進管理方式,完善管理制度,減少和規范對學校的行政審批事項,依法保障學校充分行使辦學自主權。高等學校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宏觀政策,自主開展教學活動、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社會服務,自主制定學校規劃并組織實施,自主設置教學、科研、行政管理機構,自主確定內部收入分配,自主管理和使用人才,自主管理和使用學校財產和經費。擴大普通高中及中等職業學校在辦學模式、育人方式、資源配置、人事管理、合作辦學、服務社區等方面的自主權。
(四十)完善中國特色現代大學制度。完善治理結構。公辦高等學校要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健全議事規則與決策程序,依法落實黨委、校長職權。完善大學校長選拔任用辦法。充分發揮學術委員會在學科建設、學術評價、學術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教授治學的有效途徑,充分發揮教授在教學、學術研究和學校管理中的作用。加強教職工代表大會、學生代表大會建設,發揮群眾團體的作用。
加強章程建設。各類高校應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規定管理學校。尊重學術自由,營造寬松的學術環境。全面實行聘任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確立科學的考核評價和激勵機制。
擴大社會合作。探索建立高等學校理事會或董事會,健全社會支持和監督學校發展的長效機制。探索高等學校與行業、企業密切合作共建的模式,推進高等學校與科研院所、社會團體的資源共享,形成協調合作的有效機制,提高服務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能力。推進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
推進專業評價。鼓勵專門機構和社會中介機構對高校學科、專業、課程等水平和質量進行評估。建立科學、規范的評估制度。探索與國際高水平教育評價機構合作,形成中國特色學校評價模式。建立高等學校質量年度報告發布制度。
(四十一)完善中小學學校管理制度。完善普通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校長負責制。完善校長任職條件和任用辦法。實行校務會議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不斷完善科學民主決策機制。擴大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自主權。建立中小學家長委員會。引導社區和有關專業人士參與學校管理和監督。發揮企業參與中等職業學校發展的作用。建立中等職業學校與行業企業合作機制。
第十四章辦學體制改革
(四十二)深化辦學體制改革。堅持教育公益性原則,健全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辦學主體多元、辦學形式多樣、充滿生機活力的辦學體制,形成以政府辦學為主體、全社會積極參與、公辦教育和民辦教育共同發展的格局。調動全社會參與的積極性,進一步激發教育活力,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教育需求。
深化公辦學校辦學體制改革,積極鼓勵行業、企業等社會力量參與公辦學校辦學,擴大優質教育資源,增強辦學活力,提高辦學效益。各地可從實際出發,開展公辦學校聯合辦學、委托管理等試驗,探索多種形式,提高辦學水平。
改進非義務教育公共服務提供方式,完善優惠政策,鼓勵公平競爭,引導社會資金以多種方式進入教育領域。
(四十三)大力支持民辦教育。民辦教育是教育事業發展的重要增長點和促進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各級政府要把發展民辦教育作為重要的工作職責,鼓勵出資辦學,促進社會力量以獨立舉辦、共同舉辦等多種形式興辦教育。支持民辦學校創新體制機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質量,辦出特色,辦好一批高水平民辦學校。
依法落實民辦學校、學生、教師與公辦學校、學生、教師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辦學校辦學自主權。清理并糾正對民辦學校的各類歧視政策。積極探索和制定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優惠政策。對具備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授予單位條件的民辦學校,按規定程序予以審批。建立完善民辦學校教師社會保險制度。
健全公共財政對民辦教育的扶持政策。政府委托民辦學校承擔有關教育和培訓任務,撥付相應教育經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具體情況設立專項資金,用于資助民辦學校。國家對發展民辦教育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學校和個人給予獎勵和表彰。
(四十四)依法管理民辦教育。教育行政部門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民辦教育發展的統籌、規劃和管理工作。開展對營利性和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分類管理試點。規范民辦學校法人登記。完善民辦學校法人治理結構。民辦學校依法設立理事會或董事會,保障校長依法行使職權,逐步推進監事制度。積極發揮民辦學校黨組織的作用。完善民辦高等學校督導專員制度。落實民辦學校教職工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依法明確民辦學校變更、退出機制。切實落實民辦學校法人財產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資產、抽逃資金或者挪用辦學經費。依法建立民辦學校財務、會計和資產管理制度。建立民辦學校辦學風險防范機制和信息公開制度。擴大社會參與民辦學校的管理與監督。加強對民辦教育的評估。
第十五章管理體制改革
(四十五)健全統籌有力權責明確的教育管理體制。以簡政放權和轉變政府職能為重點,深化教育管理體制改革,提高公共教育服務水平。推進中央向地方放權、政府向學校放權,明確各級政府責任,規范學校辦學行為,促進管辦評分離,形成政事分開、權責明確、統籌協調、規范有序的教育管理體制。中央政府統一領導和管理國家教育事業,制定發展規劃、方針政策和基本標準,優化學科專業、類型、層次結構和區域布局。整體部署教育改革試驗,統籌區域協調發展。地方政府負責落實國家方針政策,開展教育改革試驗,根據職責分工負責區域內教育改革、發展和穩定。
(四十六)加強省級政府教育統籌。進一步加大省級政府對區域內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統一管理義務教育,推進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依法落實發展義務教育的財政責任。促進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合理分布,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重點扶持困難地區高中階段教育發展。促進省域內職業教育協調發展和資源共享,支持行業、企業發展職業教育。完善以省級政府為主管理高等教育的體制,合理設置和調整高等學校及學科、專業布局,提高管理水平和辦學質量。依法審批設立實施專科學歷教育的高等學校,審批省級政府管理本科院校學士學位授予單位和已確定為碩士學位授予單位的學位授予點。完善省對省以下財政轉移支付體制,加大對經濟欠發達地區的支持力度。根據國家標準,結合本地實際,合理確定各級各類學校辦學條件、教師編制等實施標準。統籌推進教育綜合改革,促進教育區域協作,提高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水平。支持和督促市(地)、縣級政府履行職責,發展管理好當地各類教育。
(四十七)轉變政府教育管理職能。各級政府要切實履行統籌規劃、政策引導、監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務的職責,建立健全公共教育服務體系,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維護教育公平和教育秩序。改變直接管理學校的單一方式,綜合應用立法、撥款、規劃、信息服務、政策指導和必要的行政措施,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預。
提高政府決策的科學性和管理的有效性。規范決策程序,重大教育政策出臺前要公開討論,充分聽取群眾意見。成立教育咨詢委員會,為教育改革和發展提供咨詢論證,提高重大教育決策的科學性。建立和完善國家教育基本標準。成立國家教育質量監測、評估機構,定期發布監測評估報告。加強教育監督檢查,完善教育問責機制。
培育專業教育服務機構。完善教育中介組織的準入、資助、監管和行業自律制度。積極發揮行業協會、專業學會、基金會等各類社會組織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
第十六章擴大教育開放
(四十八)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堅持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開展多層次、寬領域的教育交流與合作,提高我國教育國際化水平。借鑒先進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經驗,促進我國教育改革發展,提升我國教育的國際地位、影響力和競爭力。適應國家經濟社會對外開放的要求,培養大批具有國際視野、通曉國際規則、能夠參與國際事務與國際競爭的國際化人才。
(四十九)引進優質教育資源。吸引境外知名學校、教育和科研機構以及企業,合作設立教育教學、實訓、研究機構或項目。鼓勵各級各類學校開展多種形式的國際交流與合作,辦好若干所示范性中外合作學校和一批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探索多種方式利用國外優質教育資源。
吸引更多世界一流的專家學者來華從事教學、科研和管理工作,有計劃地引進海外高端人才和學術團隊。引進境外優秀教材,提高高等學校聘任外籍教師的比例。吸引海外優秀留學人員回國服務。
(五十)提高交流合作水平。擴大政府間學歷學位互認。支持中外大學間的教師互派、學生互換、學分互認和學位互授聯授。加強與國外高水平大學合作,建立教學科研合作平臺,聯合推進高水平基礎研究和高技術研究。加強中小學、職業學校對外交流與合作。加強國際理解教育,增進學生對不同國家、不同文化的認識和理解。
推動我國高水平教育機構海外辦學,加強教育國際交流,廣泛開展國際合作和教育服務。支持國際漢語教育。提高孔子學院辦學質量和水平。加大教育國際援助力度,為發展中國家培養培訓專門人才。拓寬渠道和領域,建立高等學校畢業生海外志愿者服務機制。
創新和完善公派出國留學機制,在全國公開選拔優秀學生進入國外高水平大學和研究機構學習。加強對自費出國留學的政策引導,加大對優秀自費留學生資助和獎勵力度。堅持“支持留學、鼓勵回國、來去自由”的政策,提高對留學人員的服務和管理水平。
進一步擴大外國留學生規模。增加中國政府獎學金數量,重點資助發展中國家學生,優化來華留學人員結構。實施來華留學預備教育,增加高等學校外語授課的學科專業,不斷提高來華留學教育質量。
加強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等國際組織的合作,積極參與雙邊、多邊和全球性、區域性教育合作。積極參與和推動國際組織教育政策、規則、標準的研究和制定。搭建高層次國際教育交流合作與政策對話平臺,加強教育研究領域和教育創新實踐活動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加強內地與港澳臺地區的教育交流與合作。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第十七章加強教師隊伍建設
(五十一)建設高素質教師隊伍。教育大計,教師為本。有好的教師,才有好的教育。保障教師地位,維護教師權益,提高教師待遇,使教師成為受人尊重的職業。嚴格教師資質,提升教師素質,努力造就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
倡導教育家辦學。創造有利條件,鼓勵教師和校長在實踐中大膽探索,創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教學特色和辦學風格,造就一批教育家。大力表彰和宣傳模范教師的先進事跡。國家對做出突出貢獻的教師和教育工作者設立榮譽稱號。
(五十二)加強師德建設。加強教師職業理想和職業道德教育,增強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教師要關愛學生,嚴謹篤學,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學識魅力教育感染學生,做學生健康成長的指導者和引路人。將師德表現作為教師考核、聘任(聘用)和評價的首要內容。采取綜合措施,建立長效機制,形成良好學術道德和學術風氣,克服學術浮躁,查處學術不端行為。
(五十三)提高教師業務水平。完善培養培訓體系,做好培養培訓規劃,優化隊伍結構,提高教師專業水平和教學能力。通過研修培訓、學術交流、項目資助等方式,培養教育教學骨干、“雙師型”教師、學術帶頭人和校長,造就一批教學名師和學科領軍人才。
以農村教師為重點,提高中小學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創新和完善農村教師補充機制。積極推進師范生免費教育,進一步完善制度政策,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從教。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完善代償機制,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艱苦邊遠地區農村學校當教師。完善教師培訓制度,將教師培訓經費列入政府預算,對中小學教師實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員培訓。加強中小學校長培訓,重視班主任和輔導員培訓。加強教師教育,深化教師教育改革,創新培養模式,增強實習實踐環節,強化師德修養和教學能力訓練,提高教師培養質量。
以“雙師型”教師為重點,加強職業院校教師隊伍建設。加大職業院校教師培養培訓力度。依托相關高等學校和大中型企業,共建“雙師型”教師培養培訓基地。完善教師定期到企業實踐制度。完善相關人事制度,聘任(聘用)具有實踐經驗的專業技術人員和高技能人才擔任專兼職教師,提高持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教師比例。
以中青年教師和創新團隊為重點,建設高素質的高校教師隊伍。大力提高高校教師教學水平、科研創新和社會服務能力。促進跨學科、跨單位合作,形成高水平教學和科研創新團隊。創新人事管理和薪酬分配方式,引導教師潛心教學科研,鼓勵中青年優秀教師脫穎而出。實施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長江學者獎勵和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等項目,為高校集聚具有國際影響的學科領軍人才。
(五十四)提高教師地位待遇。不斷改善教師的工作、學習和生活條件,吸引優秀人才長期從教、終身從教。依法保證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并逐步提高。落實教師績效工資。對長期在農村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教師,在工資、職務職稱等方面實行傾斜政策,完善津補貼標準,改善工作和生活條件。制定教師住房優惠政策。建設農村邊遠艱苦地區學校教師周轉宿舍。落實和完善教師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障政策。國家對在農村地區長期從教、貢獻突出的教師給予獎勵。
(五十五)健全教師管理制度。完善并嚴格實施教師準入制度,嚴把教師入口關。國家制定教師資格標準,明確教師任職學歷標準和品行要求。建立教師資格證書定期登記制度。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資格認定,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按職責分工依法履行中小學教師招聘錄用、職務(職稱)評聘、流動調配等職能。
逐步實行城鄉統一的中小學編制標準,對農村邊遠地區實行傾斜政策。制定高等學校、幼兒園教師編制標準。建立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務(職稱)系列,在中小學設置正高級教師職務(職稱)。探索在職業院校設置正高級教師職務(職稱)。加強學校崗位管理,創新聘用方式,完善激勵機制,激發教師積極性和創造性。建立健全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和校長流動機制。城鎮中小學教師在評聘高級職務(職稱)時,原則上要有一年以上在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經歷。加強教師管理,完善教師退出機制。制定校長任職資格標準,促進校長專業化,提高校長管理水平。推行校長職級制。
第十八章保障經費投入
(五十六)加大教育投入。教育投入是支撐國家長遠發展的基礎性、戰略性投資,是教育事業的物質基礎,是公共財政的重要職能。要健全以政府投入為主、多渠道籌集教育經費的體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
各級政府要優化財政支出結構,統籌各項收入,把教育作為財政支出重點領域予以優先保障。嚴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規規定,年初預算和預算執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體現法定增長要求,保證財政教育撥款增長明顯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并使按在校學生人數平均的教育費用逐步增長,保證教師工資和學生人均公用經費逐步增長。按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的3%足額征收教育費附加,專項用于教育事業。提高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比例,2012年達到4%。
社會投入是教育投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充分調動全社會辦教育積極性,擴大社會資源進入教育途徑,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完善財政、稅收、金融和土地等優惠政策,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捐資助學、出資辦學。完善非義務教育培養成本分擔機制,根據經濟發展狀況、培養成本和群眾承受能力,調整學費標準。完善捐贈教育激勵機制,落實個人教育捐贈支出在所得稅前全額扣除政策。
(五十七)完善投入機制。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務職責,完善各級教育經費投入機制,保障學校辦學經費的穩定來源和增長。各地根據國家辦學條件基本標準和教育教學基本需要,制定并逐步提高區域內各級學校生均經費基本標準和生均財政撥款基本標準。
義務教育全面納入財政保障范圍,實行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職責共同負擔,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統籌落實的投入體制。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分項目、按比例分擔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提高保障水平。盡快化解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債務。
非義務教育實行以政府投入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擔培養成本的投入機制。學前教育實行政府投入、社會舉辦者投入、家庭合理負擔的投入機制。普通高中實行以財政投入為主,其他多種渠道籌措經費為輔的體制。隨著財力增強,逐步提高高中階段教育財政投入水平。中等職業教育實行政府、行業和企業及其他社會力量等多渠道依法籌集經費投入的機制。高等教育實行以舉辦者投入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擔培養成本、學校設立基金接受社會捐贈等多渠道籌措經費的投入機制。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高等教育發展予以扶持。
進一步加大農村、邊遠貧困地區、民族地區教育投入。中央財政通過加大轉移支付,支持農村欠發達地區和民族地區教育事業發展,加強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解決突出問題。
健全國家資助政策體系。各地根據學前教育普及程度和發展情況,逐步對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和城鎮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學前教育予以資助。提高農村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標準,改善中小學學生營養狀況。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制度。完善中等職業學校、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完善助學貸款體制機制。推進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完善研究生資助政策,設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財力狀況,建立國家獎助學金標準動態調整機制。
(五十八)加強經費管理。堅持依法理財,嚴格執行國家財政資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財經紀律。建立科學化精細化預算管理機制,科學編制預算,提高預算執行效率。設立高等教育撥款咨詢委員會,增強經費分配的科學性。加強學校財務會計制度建設,完善經費使用內部稽核和內部控制制度。在高等學校試行設立總會計師職務,提升經費使用和資產管理專業化水平。公辦高等學校總會計師由政府委派。加強經費使用監督,強化重大建設項目和經費使用全過程的審計,確保經費使用規范、安全、有效。建立并不斷完善教育經費基礎信息庫,提升經費管理信息化水平。建立經費使用績效評價制度,加強重大項目經費使用考評。加強學校國有資產管理,建立健全學校國有資產配置、使用、處置管理制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提高使用效益。
完善學校收費管理辦法,規范學校收費行為和收費資金使用管理。堅持勤儉辦學,嚴禁鋪張浪費,建設節約型學校。
第十九章加快教育信息化進程
(五十九)加快教育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信息技術對教育發展具有革命性影響,必須予以高度重視。把教育信息化納入國家信息化發展整體戰略,超前部署教育信息網絡。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蓋城鄉各級各類學校的數字化教育服務體系,促進教育內容、教學手段和方法現代化。充分利用優質資源和先進技術,創新運行機制和管理模式,整合現有資源,構建先進、高效、實用的數字化教育基礎設施。加快終端設施普及,推進數字化校園建設,實現多種方式接入互聯網。重點加強農村學校信息基礎建設,縮小城鄉數字化差距。加快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中國教育衛星寬帶傳輸網升級換代。制定教育信息化基本標準,促進信息系統互聯互通。
(六十)加強優質教育資源開發與應用。加強網絡教學資源庫建設。引進國際優質數字化教學資源。開發網絡學習課程。建立數字圖書館和虛擬實驗室。建立開放靈活的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促進優質教育資源普及共享。創新網絡教學模式,開展高質量高水平遠程學歷教育。繼續推進農村中小學遠程教育,使農村和邊遠地區師生能夠享受優質教育資源。
強化信息技術應用。提高教師應用信息技術水平,更新教學觀念,改進教學方法,提高教學效果。鼓勵學生利用信息手段主動學習、自主學習,增強運用信息技術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加快全民信息技術普及和應用。
(六十一)構建國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統。制定學校基礎信息管理要求,加快學校管理信息化進程,促進學校管理標準化、規范化。推進政府教育管理信息化,積累基礎資料,掌握總體狀況,加強動態監測,提高管理效率。整合各級各類教育管理資源,搭建國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務平臺,為宏觀決策提供科學依據,為社會公眾提供公共教育信息,不斷提高教育管理現代化水平。
第二十章推進依法治教
(六十二)完善教育法律體系。按照全面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要求,加快教育法制建設進程,形成比較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教育法律體系。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教育改革的需要,提請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修訂職業教育法、教育法、學位條例、高等教育法、教師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制定有關考試、學校、終身學習、學前教育、家庭教育等法律。加強教育行政法規建設。各地根據當地實際,制定促進本地區教育發展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
(六十三)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各級政府要按照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依法履行教育職責。探索教育行政執法體制機制改革,落實教育行政執法責任制,及時查處違反教育法律法規、侵害受教育者權益、擾亂教育秩序等行為,依法維護學校、學生、教師、校長和舉辦者的權益。完善教育信息公開制度,保障公眾對教育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六十四)大力推進依法治校。學校要建立完善符合法律規定的學校章程和制度,依法履行教育教學和管理職責。尊重教師權利,加強教師管理。保障學生的受教育權,對學生實施的獎勵與處分要符合公平、公正原則。健全符合法治原則的教育救濟制度。
開展普法教育。不斷提高師生法律素質和公民意識。教育學生遵守公共生活秩序,知法守法。教師要自覺加強法律修養,做遵紀守法的楷模。
(六十五)完善督導制度和監督問責機制。制定教育督導條例,進一步健全教育督導制度。建立相對獨立的教育督導機構,獨立行使督導職能。健全國家督學制度,建設專職督導隊伍。堅持督政與督學并重、監督與指導并重。加強義務教育督導檢查,開展學前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督導檢查。強化對政府落實教育法律法規和政策情況的督導檢查。建立督導檢查結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
嚴格落實問責制。主動接受和積極配合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對教育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以及司法機關的司法監督。建立健全層級監督機制。加強監察、審計等專門監督。強化社會監督。
第二十一章重大項目和改革試點
(六十六)組織實施重大項目。2010- 2012年,圍繞教育改革發展戰略目標,著眼于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以加強薄弱環節和關鍵領域為重點,完善機制,組織實施一批重大工程。
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工程。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科學規劃、統籌安排、合理布局。實施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集中開展危房改造、抗震加固,實現城鄉中小學校舍安全達標;改造小學和初中薄弱學校,逐步使義務教育學校師資、教學儀器設備、圖書、體育場地基本達標;改擴建勞務輸出大省和特殊困難地區農村學校寄宿設施,改善農村學生特別是留守兒童寄宿條件,基本滿足需要。
義務教育教師隊伍建設工程。繼續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吸引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從教;加強農村中小學薄弱學科教師隊伍建設,重點培養和補充一批邊遠貧困地區和革命老區急需緊缺教師;對義務教育教師進行全員培訓,組織校長研修培訓;對專科學歷以下小學教師進行學歷提高教育,使全國小學教師學歷逐步達到專科以上水平。
農村學前教育推進工程。支持辦好現有的鄉鎮和村幼兒園;重點支持中西部貧困地區充分利用小學富余校舍和社會資源,改擴建或新建鄉鎮和村幼兒園;對農村幼兒園園長和骨干教師進行培訓。
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工程。支持建設一批職業教育實訓基地,提升職業教育實踐教學水平;完成一大批“雙師型”教師培訓,聘任(聘用)一大批有實踐經驗和技能的專兼職教師;支持一批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示范校和優質特色校建設,支持高等職業教育示范校建設;支持一批示范性職業教育集團學校建設,促進優質資源開放共享。
高等教育質量提升工程。實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興計劃,加強中西部地方高校優勢學科和師資隊伍建設;實施東部高校對口支援中西部高校計劃,加大對中西部高校的扶持力度;支持建設一批高等學校產學研基地;實施基礎學科和應用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繼續實施“985工程”和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繼續實施“211工程”和啟動特色重點學科項目;繼續實施“高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劃”和“高校高層次創新人才計劃”。
民族教育發展工程。鞏固民族地區“普九”成果,支持邊境縣和民族自治地方貧困縣實現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重點扶持和培養一批邊疆民族地區緊缺教師人才;加強對民族地區中小學和幼兒園雙語教師培訓;加快民族地區高中階段教育發展,啟動內地中職班,支持教育基礎薄弱縣改擴建、新建一批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支持民族學院(大學)建設。
特殊教育發展工程。改擴建和新建一批特殊教育學校,使地市和30萬人口以上縣、殘疾兒童較多縣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學校;為現有特殊教育學校添置必要的教學、生活和康復訓練設施,改善辦學條件;對特殊教育教師進行專業培訓,提高教育教學水平。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程。啟動民族地區、貧困地區農村小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免除中等職業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學費;把普通高中學生和研究生納入國家助學體系。
國家教育信息化工程。提高中小學每百名學生擁有計算機臺數,逐步實現中小學每個班級均能開展多媒體教學;建設有效共享的覆蓋各級各類教育的國家數字化教學資源庫和公共服務平臺;基本建成較完備的國家級和省級教育基礎信息庫以及教育質量、學生流動、資源配置和畢業生就業狀況等監測分析系統。
教育國際交流合作工程。支持一批示范性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支持在高校建設一批國際合作聯合實驗室、研究中心;引進一大批海外高層次人才;開展大中小學校長和骨干教師海外研修培訓;支持擴大公派出國留學規模;實施留學中國計劃,擴大來華留學生規模;支持孔子學院建設。
(六十七)組織開展改革試點。成立國家教育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研究部署、指導實施教育體制改革工作。根據統籌規劃、分步實施、試點先行、動態調整的原則,選擇部分地區和學校開展重大改革試點。
推進素質教育改革試點。建立減輕中小學學生課業負擔的有效機制;開展高中辦學模式多樣化試驗,開發特色課程;探索彈性學制等培養方式;建立教育質量監測、評估體系,定期發布測評結果等。
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改革試點。建立城鄉一體化義務教育發展機制;試行縣域內教師和校長交流制度;試行優質高中將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普通初中的辦法;切實解決區域內義務教育階段擇校問題等。
職業教育辦學模式改革試點。以推進政府統籌、校企合作、集團化辦學為重點,探索部門、行業企業參與辦學的機制;開展委托培養、定向培養、訂單式培養試點;開展工學結合、彈性學制、模塊化教學等試點;推進職業教育為“三農”服務、培養新型農民的試點。
終身教育體制機制建設試點。建立區域內普通教育、職業教育、繼續教育之間的溝通機制;建立終身學習網絡和服務平臺;統籌開發社會教育資源,積極發展社區教育;建立學習成果認證體系,建立“學分銀行”制度等。
拔尖創新人才培養改革試點。探索貫穿各級各類教育的創新人才培養途徑;鼓勵高等學校聯合培養拔尖創新人才;支持有條件的高中與大學、科研院所合作開展創新人才培養研究和試驗,建立創新人才培養基地。
考試招生制度改革試點。完善初中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探索高等職業學校自主考試或根據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注冊入學;探索自主錄取、推薦錄取、定向錄取、破格錄取的具體方式;探索縮小高等學校入學機會區域差距的舉措等。
現代大學制度改革試點。制定、完善學校章程,探索學校理事會或董事會、學術委員會發揮積極作用的機制;全面實行聘任(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實行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制度;探索協議工資制等靈活多樣的分配辦法;建立非事業編制合同制專職科研隊伍,推進管理人員職員制;完善校務公開制度等。
深化辦學體制改革試點。探索公辦學校聯合辦學、中外合作辦學、委托管理等改革試驗;開展對營利性和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分類管理試點;建立民辦學校財務、會計和資產管理制度;探索公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管理的有效方式等。
地方教育投入保障機制改革試點。建立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的長效機制;制定生均經費基本標準和生均財政撥款基本標準;探索政府收入統籌用于支持教育的辦法;建立教育投入分項分擔機制;依法制定鼓勵教育投入的優惠政策;對長期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教師實行工資福利傾斜政策等。
省級政府教育統籌綜合改革試點。探索管辦分離政校分開實現形式;合理部署區域內學校、學科、專業設置;制定辦學條件、教師編制、招生規模等基本標準;推進縣市教育綜合改革試點;加強教育督導制度建設,探索督導機構獨立履行職責的機制;探索省際教育協作改革試點,建立跨地區教育協作機制等。
第二十二章加強組織領導
(六十八)加強黨和政府對教育工作的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推動教育事業優先發展、科學發展作為重要職責,健全領導體制和決策機制,及時研究解決教育改革發展的重大問題和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要把推進教育事業改革發展作為各級黨委、政府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建立相應的考核機制和問責制度。各級政府要定期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報告教育工作情況。建立各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定點聯系學校制度。黨和政府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好各自的職責,支持教育的改革和發展。加強教育宏觀政策和發展戰略研究,提高教育決策科學化水平。
(六十九)加強和改進教育系統黨的建設。把教育系統黨組織建設成為學習型黨組織。進一步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黨員干部,教育廣大師生。深入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學習教育。
健全各級各類學校黨的組織。把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培養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貫穿學校黨組織活動始終,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牢牢把握黨對學校意識形態工作的主導權。高校黨組織要充分發揮在學校改革發展中的領導核心作用,中小學黨組織要充分發揮在學校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強民辦學校黨的建設,積極探索黨組織發揮作用的途徑和方法。
加強學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隊伍建設,不斷提高思想政治素質、辦學治校能力。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用人標準,選拔任用學校領導干部。加大學校領導干部培養培訓和交流任職的力度。
著力擴大黨組織的覆蓋面,推進工作創新,增強生機活力。充分發揮學校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加強在優秀青年教師、優秀學生中發展黨員工作。重視學校共青團、少先隊工作。
加強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和行風建設。大興密切聯系群眾之風、求真務實之風、艱苦奮斗之風、批評和自我批評之風。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完善體現教育系統特點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加大教育、監督、改革、制度創新力度,堅決懲治腐敗。堅持從嚴治教、規范管理,積極推行政務公開、校務公開。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各種不正之風。
(七十)切實維護教育系統和諧穩定。深入開展平安校園、文明校園、綠色校園、和諧校園創建活動,為師生創造安定有序、和諧融洽、充滿活力的工作、學習、生活環境。加強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幫助師生員工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機制。加強安全教育和學校安全管理,加強校園網絡管理和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完善學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妥善處置各種事端。
實施
本規劃綱要是21世紀我國第一個中長期教育規劃綱要,涉及面廣、時間跨度大、任務重、要求高,必須周密部署,精心組織,認真實施,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明確目標任務,落實責任分工。貫徹實施規劃綱要,是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要職責。各有關部門要在國務院統一領導下,按照規劃綱要的部署和要求,對目標任務進行分解,明確責任分工。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規劃綱要的組織協調與實施,各有關部門積極配合,密切協作,共同抓好貫徹落實。
提出實施方案,制定配套政策。各地要圍繞規劃綱要確定的戰略目標、主要任務、體制改革、重大措施和項目等,提出本地區實施的具體方案和措施,分階段、分步驟組織實施。各有關部門要抓緊研究、制定切實可行、操作性強的配套政策,盡快出臺實施。
鼓勵探索創新,加強督促檢查。充分尊重人民群眾的首創精神,鼓勵各地積極探索,勇于創新,創造性地實施規劃綱要,重視做好改革試點工作。對各地在實施規劃綱要中好的做法和有效經驗,要及時總結,積極推廣。對規劃綱要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評估和跟蹤檢查。
廣泛宣傳動員,營造良好環境。廣泛宣傳黨和國家關于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廣泛宣傳優先發展教育、建設人力資源強國的重要性、緊迫性,廣泛宣傳規劃綱要的重大意義和主要內容,動員全黨全社會進一步關心、支持教育事業的改革和發展,為規劃綱要的實施創造良好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來源: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