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安徽省教育廳關于開展“雙創之星”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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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安徽省教育廳關于開展“雙創之星”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5-07-15】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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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教育局,市區中職學校:
現將省教育廳《關于開展“雙創之星”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5〕85號)轉發給你們,望你們按照通知要求,嚴格申報條件和標準,扎實組織“雙創之星”評選表彰工作。
各縣(市)由所在教育局統一組織報送,市區中職學校直接報送,各報送單位務必于2015年7月30日前遞交至市教育體育局職成教科,逾期不再受理。
申報材料包括:
(1)《安徽省“雙創之星”申請推薦表(“創新之星”)》(見附件1)或《安徽省“雙創之星”申請推薦表(“創業之星”)》(見附件2);
(2)《安徽省“雙創之星”申報推薦情況匯總表》(見附件3);
(3)支撐材料。包括能夠支撐自身在創新創業領域取得突出成果的文字總結材料(2000字左右)、相關成果證明材料、個人(團隊)照片及成果展示圖片(電子圖片大小不低于2MB),裝訂成冊。
以上材料要求同時報送電子版與紙質版,紙質版一式三份。電子版發送至aqjyddbbjw@163.com。
安慶市教育體育局職成科
2015年7月14日
安徽省教育廳關于開展“雙創之星”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高〔2015〕85號
各市、省直管縣教育局,各高等學校: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5〕36號)精神,系統總結我省高等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創新創業教育改革成果,引導廣大青年學生切實增強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能力,呼吁全社會更加關心、關注、支持青年學生創新創業,進而推動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良好社會氛圍,經研究,決定在全省普通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開展“創新之星”和“創業之星”(以下簡稱“雙創之星”)評選表彰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題
樹創新創業典型,促教育教學改革。
二、評選對象
評選分為“創新之星”和“創業之星”兩類。
在全省各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在校生(不含在職)中評選“創新之星”。
在全省各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在校生或畢業一定年限內的畢業生中評選“創業之星”。
三、申報條件
1.“創新之星”申報條件:
(1)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本、專科生及研究生和中等職業學校在校生(含2015屆畢業生);
(2)思想政治素質高,嚴格遵守校規校紀,無不良記錄;
(3)品學兼優,要求上進,社會責任感強,專業課成績優良;
(4)公開發表學術科技作品、獲得專利(包括發明專利、外觀設計、實用新型專利等)或在省級以上學科和技能競賽、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中取得顯著成績。
2.“創業之星”申報條件:
(1)普通高校本、專科生及研究生和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在校生;或以上學校2010年5月1日(含5月1日)以后畢業的畢業生;
(2)思想政治素質高,遵紀守法,無不良記錄;
(3)愛國敬業,誠信友善,有較強的社會公益心與責任感;
(4)自主創業并初具規模,發展勢頭良好,在一定范圍內有較大影響,成為某一領域的優秀代表;或在具體工作崗位通過創新取得創造性工作實績,獲得顯著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
四、申報要求
1.各普通高校負責組織評審、遴選推薦本校“雙創之星”,可選擇以個人或團隊形式進行申報,“創新之星”和“創業之星”數額自定,每校申報總額不突破在校學生總數的1‰,公示無異議后將相關材料報送至省教育廳高教處。
2.各中等職業學校負責組織評審、遴選推薦本校“雙創之星”,可選擇以個人或團隊形式進行申報,“創新之星”和“創業之星”數額自定,校內公示無異議后報送所在市(直管縣)教育局。各市(縣)教育局在轄區中等職業學校推薦基礎上擇優遴選,申報總額不突破轄區中職在校學生總數的1‰,公示無異議后將相關材料報送至省教育廳職成處。
3.申報材料包括:
(1)《安徽省“雙創之星”申請推薦表(“創新之星”)》(見附件1)或《安徽省“雙創之星”申請推薦表(“創業之星”)》(見附件2);
(2)《安徽省“雙創之星”申報推薦情況匯總表》(見附件3);
(3)支撐材料。包括能夠支撐自身在創新創業領域取得突出成果的文字總結材料(2000字左右)、相關成果證明材料、個人(團隊)照片及成果展示圖片(電子圖片大小不低于2MB),裝訂成冊。
以上材料要求同時報送電子版與紙質版,紙質版一式三份。
4.申報時間截止2015年8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各高校申報材料紙質版寄送至省教育廳高教處,電子版發送至ahgjc@ahedu.gov.cn;各市(縣)教育局申報材料紙質版寄送至省教育廳職成處,電子版發送至zcc@ahedu.gov.cn。
五、評選表彰
省教育廳屆時將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共評選表彰“創新之星”100名、“創業之星”100名。
經專家評議,分別授予一定數量的“創新之星”和“創業之星”提名獎。
高教處聯系人:胡程、彭璐、張春,聯系電話:0551-62831841、0551-62818295
職成處聯系人:饒慶眉、胡晶晶,聯系電話:0551-62831846
聯系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21號,郵編:230061。
附件:1.
安徽省“雙創之星”申請推薦表(“創新之星”)
2.
安徽省“雙創之星”申請推薦表(“創業之星”)
3.
安徽省“雙創之星”申報推薦情況匯總表
安徽省教育廳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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