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儀器設備維修制度
時間:2009-04-11 08:29:16 點擊:650次
1、實驗儀器設備要經常或定期地進行檢測。檢查儀器設備的性能及其變化,進行維護保養、切實保證儀器設備的良好技術狀態。
2、對于儀器設備的一般性故障,實驗室人員要自己進行維修,需要進行計劃預防性維修時,應由熟練的技術人員擔負,需要進行事故性維修時,應查明原因,填寫"儀器設備事故報告單"報實訓中心,經呈報主管校長審批后,方能自修或外修;需要進行改造維修時,應將擬定改造的工藝方案報教務科,經有關專家審閱認可,校長批準方可進行。
3、實驗室的儀器設備的所有維修項目,都須認真做好維修記錄,存檔備查。需要更換的零部件可以舊換新,逐臺設備作好記錄并存入技術檔案。
4、實驗室的儀器設備符合報廢條件,應向實訓中心提出申請,并填寫"報廢單",經實訓中心和有關技術人員鑒定認可,依照學校的有關規定并報主管校長批準后方可辦理報廢手續。報廢的儀器設備連同隨帶的技術資料一并送交實訓中心統一處理,收回的殘值應交校財務科入帳。
2008年5月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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