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治理辦公室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綜合治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學校綜合治理工作制度、工作計劃和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2、加強制度建設,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穩定。組織協調全校的綜合治理,做好綜治日常工作,并負責填寫學校綜治工作日志,以備學校或上級組織考評。
3、協同政教處,切實對學生開展法制教育、校紀校規教育,學生日常行為規范教育,努力減少違紀違規事件的發生率
4、及時對校園內偶發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消除不安定因素。做好維護校園穩定工作。
5、適時對校園內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學校匯報。
6、協調組織有關處室積極配合政府主管部門做好學校周邊治安及環境整治工作。
7、完成上級綜治部門和學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安慶市宜城科技學校
2022年9月1日